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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离异夫妻诉至法院法官请手语教师法庭现场翻译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李洪利 姚博予 丁秀男)近日,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法庭里正在紧张地审理着一起民事案件。庭审现场,并没有当事双方的唇枪舌战,现场安静有序,这里正在进行的是一场“无声”的庭审。
 
  通化县“聋哑”夫妻离异后,因女儿抚养费发生争议,并诉讼至法院,办案法官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为他们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
 
  通化县的姜女士与该县的男子金某是聋哑人,2011年,二人喜结连理,婚后育有一女。2015年,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女儿由姜女士负责照料,金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800元,但几年来,金某没有按离婚协议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姜女士多次索要,金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如今,女儿到了上学的年龄,姜女士与母亲经济条件不好,无力承担女儿的学费。
 
  承办法官了解具体情况后,向通化县法院党组进行了请示,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到通化市特殊教育学校,经过沟通,特殊教育学校指派一名手语老师提供翻译服务,协助法官办案。
 
  庭审中,法官特意放慢语速,控制庭审节奏,通过手语老师的翻译及科技法庭电脑屏幕的书面沟通,向当事人告知双方的权利义务,引导当事人完成庭审程序。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努力下得到圆满调解。
 
  通化市两级法院在审理涉残疾人案件时,在确保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提下,努力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为“无声”人士提供“有声”帮助,努力消除诉讼障碍,保障特殊群体的诉讼权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