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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吉林通化两级法院冲刺“秋猎”行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李洪利)今年以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切实巩固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在“秋猎”专项执行行动中,持续发力取得了实际效果。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深入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秋猎”专项执行行动部署,通化市两级法院多个执行团队秉承高效率、高质量的工作要求,用足、用好、用尽各类强制执行措施,集中发力,重点打击,集中执结2000多起案件。
 
  9月4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派驻集安市法院分流执行案件的实施团队当日执行完毕8件小标的案件,打响“秋猎”行动第一枪。吉林某燃气有限公司集安分公司拖欠王某某占地款5万元,执行过程中该团队对被执行单位日常流水进行了扣押,并对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单位迫于压力,主动全额履行了判决义务;集安市某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安置补偿款4.8万余元,执行团队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单位名下有存款可供执行,于是第一时间对其账户进行了额度冻结并已执行完毕;该团队当日成功执结完毕6起小标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共计13万余元,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通化两级法院干警对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建立合账,实施挂图作战,落实具体责任人,执结一件销号一件。对6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进行集中摸底、筛查,集中研究长期未结案件的最优执行方案,因案施策、一案一策,想尽办法确保案件执结,降低全通化地区法院案件执结的平均用时。
 
  2018年,辉南县男子刘某因承建工程需要,向梅河口市志远环保空心砖有限公司购买空心砖,拖欠货款1万余元,申请人多次讨要无果,无奈起诉至法院。执行法官王丰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刘某家境困难,本着以调解促执行的原则,多次找刘某协商案件,执行之初,刘某还配合法官参与调解,偿还货款9000余元,但剩余2000元货款,却出尔反尔,迟迟不还,甚至直接拒接执行法官电话,玩起人间蒸发,隐匿逃避,拒绝执行。
 
  面对刘某一而再、再而三的失信行为,执行干警决定强力执行,严惩拒执不手软,与公安局联动合作,并在辉南县朝阳镇一工地发现刘某踪迹,并在第一时间出击行动,将刘某拘捕带回。在辉南法院羁押室内,充溢着一股浓重酒味,被执行人刘某说话颠三倒四、逻辑不清,满口污言碎语,尽管双手已被扣住,但仍试图在执行干警面前一试身手,展示拳脚“武艺”。看着刘某的狼狈模样,执行法官递过一杯热水,让其休息了近20分钟。待刘某酒劲儿下来,情绪恢复稳定,执行法官与其进行深度沟通,面对自己酒后失德的荒诞行为,刘某倍感羞愧,在法律“利剑”面前,被执行人最终“弃械投降”,当场同意并给付所欠货款,此案执行完毕。
 
  执行干警不仅加大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的办理力度,建立评估拍卖、抵押物处置、房清场等快速处理机制、精准发力、提升涉案财产处置效率。建立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机制,针对执行中发现的金融部门管理制度瑕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从源头化解金融风险,为金融市场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加大涉执信访案件的办理力度,对最高法院挂网督办的涉执信访案件、省法院挂网督办的涉执信访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制定的涉执信访案件的核销标准,认真细致效地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和相关核销材料的准备,逐级上报,切实迎接建国7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991年11月6日,许某某做买卖缺少资金,向王某及其丈夫宋某某借款。宋某某以月利率为14.4‰从喀左县大城子信用合作社贷款1万元,借给许某某。之后王某及宋某某多次找许某某索要欠款,但许某某一直未还。1995年1月20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许某某给王某及其丈夫宋某某出具了欠条,但许某某未按约定期限还款。之后,许某某便外出打工,下落不明。后宋某某去世,王某多次往返沈阳、吉林通化寻找许某某索要欠款未果。无奈之下,王某一纸诉状将许某某告上法庭,许某某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经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缺席判决,判处许某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10000元及相应利息。法律文书生效后,许某某无视法律权威,迟迟未履行偿还义务。王某提起强制执行,因许某某经常居住地吉林省通化县,故辽宁省喀左县人民法院委托通化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委托后,承办法官杨伟杰经多次走访调查,通过调取出入境记录确定许某某人在韩国,并查询到许某某有往返记录,随即决定通过限制许某某出境,倒逼许某某主动出现。最终许某某因无法出境主动来到法院,并与王某达成和解,许某某主动履行借款本息合计55384元。自此,从起诉立案到执行完毕历时27年的纠纷成功化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在开展“秋猎”专项执行行动中,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工作机制常态化的工作,“一把手”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实影响任务完成的敢于问责,并以以“秋风扫落叶”的态势,打出专项行动的声势和力度。
 
  1月至9月,通化市两级法院新收案件9755件,同比上升16.01%,已结案件11126件,同 比上升19.17%,结案率84.35%,同比上升4.81%。“秋猎”行动中,通化地区两级法院共计结案2093件,其中涉金融债权案件结案299 件、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结案804件、6个月 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结案305件,执行到位金额17171万元。(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