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李军委)刘某某驾驶老年代步车,撞伤吴某某后,拒不支付2万余元医疗费。丧失做人的基本诚信和担当,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竟然打算一“赖”到底。兴平市人民法院坚决捍卫当事人胜诉权益,让年过六旬的刘某某在拘留所里悔改反省。
2018年12月,刘某某驾驶老年代步车,行驶到某某养殖场门口时,与同方向骑行电动车的吴某某相撞,造成吴某某及孙子受伤。兴平市公安交警大队认定刘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吴某某在住院期间,产生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2万余元。吴某某多次催要,刘某某拒不支付。吴某某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将刘某某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刘某某与吴某某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在6月20日前付清欠款。
刘某某毫无诚信,拒不兑现承诺,吴某某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向刘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刘某某既不履行法定义务,也不申报财产。执行干警采取查封、冻结、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措施,再三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希望刘某某换位思考,尽快履行法定判决。刘某某态度坚决,口出狂言,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为扎实推进“三秦飓风·2019”执行专项行动,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刘某某拘留15天,彰显司法权威,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提升司法公信力。(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