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内蒙古:(靳媛媛)2019年9月2日至6日,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法官及法警远赴河北石家庄办理内蒙高院督办的一起案件,被执行人刘某当场给付了案件款共计132000.00元,历时两年的跨省未执结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案被执行人刘某系湖北人,常年奔波于不同省区行踪不定,判决生效后一直以各种借口推托执行,人也常年不在湖北居住且行踪不定,同时申请人杨某也无法提供有价值线索。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查询被执行人刘某银行账户有5000.00元便予以冻结,未发现其他财产,使该案陷入执行困境。今年9月1日,申请人杨某向本院报告被执行人刘某在河北石家庄出现,2日一早,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及法警远赴河北石家庄查找被执行人,得知被行人要去加油站加油时,执行法官一直蹲守在加油站附近, 4个小时过去后仍不见被执行人刘某的踪影,原来刘某一直在工地等待前来送机油的人,执行局法官灵机一动、心生一计,以送机油名义约见被执行人刘某。应约见面后,执行法官亮明身份当场将被执行人刘某带离现场,刘某这才缓过神儿来,深知自己逃避执行终究逃不过法网,当场给付剩余案件款、利息及执行费共计132000.00元,历时两年的骨头案圆满执结。
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是攻克“执行难”的有效手段。乌市法院执行局注重培养和提升干警执行技巧和办案艺术,开拓执行思维,活学活用实践,积极探索和尝试更多、更好、更快的执行措施,为执行案件的快执快结寻找出路。(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