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王琼 周荣杰)9月19日至20日,新疆青河县人民法院在坚持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干部参加集中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作为学习内容。为保证学习教育出成效,青河县法院将学习调研整改贯穿于学习教育的始终,该院在检视问题时已将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时存在管理不严格、学习形式单一、只重视学习笔记数量不注重成效作为检视问题查摆出。因此在集中学习阶段,该院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整改。其一是要求参学人员认真阅读摘抄要点,重点是要有所触动,做到心有感悟。学习中参学人员以其所学内容结合实践分批次做简短发言。其二是为改变政治学习生硬摘抄的学习习惯,该院集中学习时领学党员点名党员积极思考讨论发言,在互相交流发言中找到差距,进而找到准确的方式整改。
政治部主任、党支部组织委员樊余翠发言谈到在之前的政治学习中存在学的不深不透,不思考、不琢磨,没有入脑、入心、深学细研的问题。通过集中学习研讨发言,针对以上问题,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真整改。一是在“学、做、严”上发力,按照学习教育的要求和安排,认认真真把之前欠的的课都补上;二是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上树标杆、作表率;三是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带头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我院认识到学习教育的基础在“学”、重点在“悟”,需在“悟”上下功夫。边学边谈感受,边学边悟原理,才能通过学习主动对照检查找出差距整改落实,激发党员干部自我革命自我革新的内在勇气,将在学习教育中获得的精神动力转化为创新担当开展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新疆青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