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宫兆洲 刘晨 高琦)近日,吉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件当事人年龄为80岁老年人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这在该院有史以来也是第一案,堪称“特殊”案件。
据了解,承办该案的法官在翻阅卷宗时得知被告当事人是一位80岁高龄的老人时,考虑其居住偏远的十四道沟镇望天鹅新村和老人行动不便情况,法官决定通过巡回法庭方式审理此案,把无法移动的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里去,上门开庭审理此案。
2019年9月11日,法官经过1个多小时行程来到了50公里外的当事人所在的村子。为处理好这件相对复杂的租赁合同纠纷,法官首先前往争议房屋地进行了实地查看,在熟知案情,摸清双方当事人纠纷的原因后,承办法官细致耐心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在法官的主持下,原告放弃对老人的诉讼,与另一名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长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案件审理中,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放在首位,坚持以调解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为先,主动
下乡在一线现场进行调解,彰显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审判理念,通过多元化解决纠纷,保证了调解、和解、协调等各种“软性”司法手段实施,定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吉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