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曾超)为推动认罪认罚制度的全面落实,使在押人员及时了解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规定,8月29日,贵州沿河检察院驻所检察干警对县看守所170余名在押人员进行集中宣讲。
驻所检察干警围绕该项制度增设目的、适用条件、对在押人员刑罚影响等方面进行解读。重点结合典型案例解读什么是认罪认罚制度,“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
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认罚”是指同意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对人民检察院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没有异议。“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体现了该院对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重视,也让在押人员感受到法律制度的人文关怀,拓宽了在押人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认识面,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权益。(贵州沿河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