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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延寿县检察院联合举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牌匾”揭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黑龙江:(孙慧 朱善永)四时俱可喜,最美新秋时。2109年8月29日上午,在秋季开学前夕,黑龙江省延寿县检察院联合延寿县教育局,在延寿县寿山小学举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牌匾”,揭牌开通仪式。延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锐和县教育局局长马洪军出席仪式并揭牌。县检察院主管未检工作的院领导、未检干警,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及全体教师参加了揭牌仪式。
 
  在简短的揭牌仪式上,延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锐针对未检工作从严惩犯罪、观护帮教、法治教育、公益诉讼等方面作了重要讲话。张锐检察长强调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此项工作没有止境,关乎责任重大,因为此项工作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更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重要职责,检察院将积极探索整合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大力推动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
 
  与此同时,张锐检察长还代表县检察院向全县教育部门作出了郑重承诺:一是检察院对热线收到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嫌犯罪的线索,在7日内对线索受理情况进行答复,3个月内对线索处理情况进行答复。二是检察院将根据热线内容,针对反映的问题,为辖区内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法律援助,同时,对求助的未成年人建立未成年人救助档案,包括来电内容、处理方式、处理结果、定期跟踪回访等。三是检察院将定期与教育部门、未成年人关护机构召开座谈会,对热线接听情况,特别是未成年人权益被侵害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梳理问题,对规章制度上存在缺漏的,及时修改完善,对案件多发的学校,集中治理,重拳打击,务求实效。
 
  仪式结束后,张锐检察长要求全院各法治副校长各司其职,务必于9月2日前到负责学校全面完成“热线牌匾”悬挂开通工作,并及时面向全县未成年人及家长,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黑龙江省延寿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