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柳云)2019年8月27日至28日两天,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举行拟任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伍鸿鸣,县司法局副局长曾强等出席开班仪式,84名拟任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培训。开班仪式由县法院政治部负责人熊世凯主持。
开班仪式上,伍鸿鸣副院长作了动员讲话。她指出,人民陪审员是法院审判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强化司法监督的有力保障,是法院公正高效审判的保证,也是法院与社会及群众联系的桥梁。在简要介绍盐津法院及人民陪审员现状后,伍鸿鸣副院长对如何当好人民陪审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高办案技能;二是强化修养意识,注重自身形象;三是强化宗旨意识,用好手中的权利;四是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案件审理。
曾强副局长强调,人民陪审员要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与合议庭法官的关系,处理好“有为”和“有位”的关系,处理好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的关系。他希望,人民陪审员要以培训学习为契机,树立大局意识,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与审判人员取长补短,更好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确保此次培训取得实效,盐津法院选派了三名在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中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主讲人。为期两天的集中培训,主要围绕审判业务知识、陪审员的职业道德和司法礼仪等相关内容进行。
培训工作结束后,参培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受益匪浅,为他们在以后陪审案件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打下了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们会自觉树立强烈的担当精神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当好法律的宣传员、广播员,做好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满意的合格陪审员。(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