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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扎兰屯法院办案:以人为本、弘扬孝道、清风自律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内蒙古:(徐曙光 刘江峰 李敏)记者在关注民生走基层采访中了解到,内蒙古扎兰屯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在办案中,凸显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清风自律底色,掷地有声维护法律至上尊严,特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孝道文化,实举本色践行十九大精神,赢得多方赞誉好评。
 
  案例一:李某女婿刘某与妻庞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庞某想不开自杀,后调解协议刘某每年给付李某抚养费3万元,共给付十年,并要求过户房屋给李某,因刘某未履行协议李某诉至法院。开庭时刘某辩称自身残疾,家有年迈母亲需赡养且俩孩子正在上学,无力负担岳母太多费用;经法庭调解,李某当庭表示理解孝道女婿生活不易,同意每年1万元抚养费,共支付十年,无其它要求,双方达成调解意见。
 
  案例二:原告张某从赵某处购买玉米种子,耕种408.5亩面积后发现出苗率低;公安局抓获售假种子赵某等人后告知张某报案及现场取证,张某因此诉至法院要求民事赔偿。庭审后,承办人多次沟通相关部门,赵某等人同意先赔偿部分,张某同意撤诉。因原告距离扎兰屯市人民法院百余公里且春播农忙,承办人立即申请车辆入户办案,感动得张某连连称赞人民好法官全心全意为人民。
 
  案例三:原告李某和儿子吕某,与被告于某、郑某,因纠纷互殴致李某、吕某、于某受伤,案件诉至法院:被告借原告家院墙建房并倒灰至原告园内,原告倒粪便在被告家窗前,吕某、于某发生口角并动手厮打,于某丈夫郑某及原告李某制止,致李某、吕某、于某受伤。法官耐心宣讲“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及“六尺巷”故事,调解成功,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玖仟元。
 
  该院认真传达《纪律作风专项整顿通知》,其中民二庭庭长带头查找问题,集中解决问题,制定互相监督制度和纪律整顿方向:①重点从开庭及接待当事人时规范着装问题着手,谨遵司法礼仪,清风自律明显;②时刻敲响“勿以冠小而不廉、勿以事小而不勤”警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严格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机关提出的努力目标和明确要求;③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自我约束、自律言行,头脑清醒、拒腐防变,坚定信念、摒弃享乐,杜绝腐化、接受监督、自励自强。(内蒙古扎兰屯市人民法院供稿)(内蒙古扎兰屯市融媒体中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