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新动向:速裁程序显身手
吉林长白法院首次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刘晨 姚倩男 周怡君)2019年8月9日,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了吕某危险驾驶罪案、于某危险驾驶罪案、孙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这是自速裁程序写入刑事诉讼法以来,首次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得到适用。
据悉,在此次庭审前,审判员对案卷证据材料进行了深入细致研究推敲,准备充分。庭审过程中,审判员依法向被告人释明认罪认罚,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在确认被告人认同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后,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直接听取公诉人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并当庭作出判决。
案件审理间歇期间法官向笔者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速裁程序是完善认罪认罚制度的重要实践,被告人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得到判决,从特殊预防的角度看,有利于犯罪分子及时接受刑罚的教育改造;从一般预防的角度看,犯罪行为在更短时间内受到惩罚,对有效震慑犯罪行为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法院宣判后,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整个庭审程序相比于普通程序耗时短,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缩短庭审时间,极大地提升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长白法院今后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推行“繁简分流、快审快结”,在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前提下,大力推进该程序的适用,助力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