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云南:(马俊成)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即便说日久生郤,邻里吵闹纠纷再平常不过,但在2006年的初春,一场小纠纷却因为冲动动了真格,普通拌嘴却恶化为一场命案。
2006年的2月被执行人谢某借故与过路邻居荣某争吵,刘某闻讯赶来,争吵升级为抓扯。混乱中,谢某一把将刘某推入干涸的两米深的水池,刘某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逝去,谢某也因为自己的鲁莽与冲动付出了代价。本可以相安无事太平度日,却自陷囹圄守铁窗为伴。一个人可以不聪明,但是得活的明白,事事都得先冷静地掂量一下,表象之下隐藏的危险,做一个正确的预判,多少人明白冲动是魔鬼,但做起事来还是毫不迟疑的吃了亏。
谢某自然也要负担与其错误等价的民事责任,但谢某入狱多年,在押期间也没人代其偿还,申请人与执行员们也只有等待。熬过了刑期,申请人再次来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们在找到谢某后,谢某表示要找工作做一段时间后,才有财产供执行。执行人员考虑到其刚出狱,经济能力有限的情况下,经申请人同意,又给其一段时间苦钱,希望其能按期偿还义务款。
谢某好了伤疤忘了痛,没有从服刑中吸取教训,前口答应执行员的话,尔后就抛之脑后,不仅不努力工作,还整天在家中无所事事,没有积蓄,没有房产,靠亲人的接济度日。
申请人自然难以从家人的死亡中释怀,更为谢某的态度所愤怒。
但情绪终究被时间磨平,多年的查询谢某账户依然是零。申请人对这件事情逐渐淡忘,但执行员依旧把它放在心上,经过十二年的努力,小心的摸排查访,终于查询到谢某账户上有可执行资金,我院执行员立即展开行动,将款项执行到位,真所谓执行只要一刻钟,准备执行十年功。当初的执行员有的早已退休,年轻的白了头发,但凭着法律人的一股子韧劲,愣是把这十二年的债一追到底。
诚实、善良的义务,是民法中规定的每一个民事法律人应有之义,但传统道德逐渐解构的今天,诚信很大程度上不再靠内心的强制,但无论如何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触碰底线的人自然要靠法律手段来强制对待。做人不能太没谱,逃脱道德约束而挑战法律的话,就怕会碰上跟你较真的人。(云南大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