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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木垒县法院四项措施打造“节能型法院”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李金汝)为响应节能减排号召,新疆木垒县法院坚持低碳办公理念,倡导节约文明,使勤俭节约、节能减排成为全院的自觉行动,有效开展节能工作,扎实推进“节能型法院”建设。
 
  提高思想认识。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研究部署节能减排工作,积极组织干警学习有关文件,学习节能知识,传播节能理念,增强节能减排意识。
 
  节约办公能耗。该院大力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推行无纸化办公。采取网络传输方式进行收发文管理,打印文件双面用纸,最大限度降低纸张消耗;减少使用纸杯、一次性签字笔等不可循环利用的日常用品,提倡修废利旧,延长办公用品使用年限;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油耗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现象。院子里安装太阳能路灯,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为干警照明。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并要求各庭室下班时将所有耗能设备一律关闭。
 
  营造节约氛围。充分利用内网网站、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多种载体进行宣传,并在职工食堂张贴“节约粮食,反对浪费”标语,营造浓厚的资源节约氛围,增强广大干警节约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倡导干警从自身做起,规范节约行为,珍惜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粒米。通过在办公楼走廊、文印室、诉讼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张贴节能宣传标语,公共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营造浓厚的资源节约氛围,将节约意识逐步变为干警的自觉行动,树立节约型法院的良好形象。
 
  加强督促检查。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该院用水、用电和用油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车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减少耗电、耗油、耗材问题发生;安排当天的值班人员进行夜间检查,杜绝漏关灯、电脑、打印机等现象的发生。
 
  近年来,木垒县法院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全力打造“绿色办公”新模式,逐步形成了以“水电管理节能化、办公办案无纸化、车辆管理信息化”为特点的“节能型法院”。 (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