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徐明亮 艾力江·图尔荪)虽然醉驾入刑法已经四年多了,醉驾入刑这剂猛药给一部分人敲响了“警钟”,但仍有部分人对酒后驾车抱有侥幸心理,喝一点而已,认为不会被查处。喝酒后人的心理变化很大,在酒精的刺激下,往往会对自己的行为无法自控,不顾周围人的劝告醉酒驾车,在醉意朦胧之间易发生危险驾驶行为。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马某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经查,2018年4月2日被告人马某和朋友一起喝酒后,不顾朋友的劝告,仍开着自己的小轿车到岳普湖县信用社十字路口等待红绿灯时睡着,当街巡逻民警见状后,遂上前查看,发现小轿车驾驶员靠在座位上,满身酒气,经多次呼叫后,终于把正在睡觉的马某叫醒,但马某仍意识不清,随后,马某被民警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并送至公安机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血样酒精含量检测,马某体内静脉血液乙醇含量为206.6mg/100mL,已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
据被告人马某在庭审过程中的陈述,当日跟朋友喝了点酒,自以为夜晚酒驾不会出事,便放心地驾驶自己的小轿车经过岳普湖县信用社十字路口时,却在等交通信号灯时睡着了。
法官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与亲朋好友聚会切莫贪怀,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做文明驾驶人,为自己负责,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