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陈皖鲁)新疆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以“学习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探索中心组学习新模式,带动提升法院学习力、创新力、行动力,确保法院从源头上吃透“理儿”,讲好“理儿”。
有的放矢,确保切中靶心。
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在集中精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将廉洁自律规定、审判执行工作法律法规、服务群众工作知识等内容确定为班子成员重点学习内容。结合班子成员各自岗位职责制定学习计划和课题。根据每课学习、综合学习情况,按照优、良、合格、差四个档次进行划分,激励班子成员的进取心,强化班子成员学习的紧迫感。
开放课堂,变独学为众学。
结合学习内容,适当开放课堂,创造“旁听”学习的机会。例如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学习中,把学习课堂搬到院内“党风廉政展厅”“院史荣誉展厅”,要求全院党员干警参加,结合近期全区法院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这样一种开放的、现场式的课堂学习,不仅达到了加深印象,掌握真实情况的目的,也起到了趁热打铁,形成有效共识的作用。
问题导向,从让学到要学。
坚持从问题“切口”入手,围绕审判执行中的争论点、困难点,通过“角色代入”要求班子成员轮流主持学习,针对问题,结合实际,以身边见闻、身边故事、真实案例为实证,让每一名“聆听者”站出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以教员身份体验学习。让教育方式从“让我学”向“我要学”转化,促进中心组学习取得实打实的效果。
知行合一,最终看“实效”。
学,关键看用。检验学的成效,就看班子成员“如何着手去干”。在课上,要求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在课后,及时组织闭卷考试,并结合审判执行质效指标,督查学习成效。上半年以来,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共15场次,教育培训党员干部292人次,有力促进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地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生根。(新疆布尔津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