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段新禄)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了一起买买合同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据悉,李某某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李某某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某于2018年7月10日向伽师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催促李某履行法律义务,并积极与李某沟通,告知其如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拟将他纳入失信黑名单,并拟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地做工作,7月13日,李某主动把钱交到伽师县人民法院账户,付清了全部欠款。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法官,我没想到我的钱这么快就能得了,你们的办案速度真是太快了,为你们点赞!”申请人李某某满脸笑容的说道。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三天时间,赢得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高度认可。(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