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乔元兀)7月8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露水河法庭庭长王贤臣带领书记员杨盛鹏、苏秀燕共三人专门到林区医院病房向原告王某送达起诉离婚案件相关法律文书,直面倾听原告心声,深入了解其真实意愿。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系再婚夫妻关系,两人无共同子女。再婚的男女双方应该更懂得婚姻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更懂得如何去把握和珍惜。然而,性格上的不合加上经常吵架没过多久他俩便又离了婚。后来因为王某与李某因为一些理不清扯不断的关系,又于2012年9月到民政局再次办理登记复婚手续。再婚之后的两人的感情也一般,也经常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争吵不休,直到分居。
今年三月份,原告王某被诊断出肺癌,被告李某得知后,本应从尊守夫妻道义,尊重生命价值的角度,抛开过去的种种不愉快,尽一次做妻子的责任和义务,去关心照料自己的合法丈夫,也不枉夫妻一回。可是,被告非但不这样做,反而越瞅病痛中丈夫越不顺眼,没事儿找事儿,胡搅蛮缠,弄的家庭鸡犬不宁,最后索性收拾收拾自己的东西一走了之。这正所谓“夫妻本是同林鸟,丈夫有难妻快跑。早知今日义绝绝,何必再度去合好!”
面对自己不幸的婚姻历程和病入膏肓的身体,想想往日里两人的种种不合,再想想从身体好的时候再到现在这个样子,自己并没有享受过一天儿和谐幸福的婚姻生活,身心的确受到严重伤害。没办法,眼下就指望着法官早点结束这场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由于自己住院行动不便,只好让自己的女儿作为代理人起诉到法庭。
露水河法庭受理此案后区别对待,专门组成合议庭反复斟酌该案情,庭长仔细把关、注重细节、取证求实,并亲自到病房里见见原告,当面了解一名癌症患者为何要执意请求离婚?这到底是不是他本人的真实意愿?还是另有其因?等等带着几点疑问才出现开头的叙说。
最终,承办法官均采纳了王某与李某同意离婚的双方共同意见,充分发挥便民巡回法庭作用,施以简易程序,采取速立、速调机制,一次性送达+调解,依法准许原被告离婚,并当向双方下达了离婚调解协议书。
法官裁判的最终结果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并让公平正义在阳光下经得起检验和考量。 因此,露水河人民法庭在审理以该案为代表的其他案件时,同样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裁判原则,这样做也是为进扎实有效推进法院“加强管理年”及“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注入更多更强的司法正能量。(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新闻媒体制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