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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梅县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荣誉称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湖北:(熊飞 文超兵 北鲲)日前,湖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发布通报,对“七五”普法中期的39个先进县(市、区),383个先进单位,317名先进个人通报表扬,黄梅县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荣誉称号。这是黄梅县始终不渝抓好“七五”普法工作的结果。近几年来,黄梅县在“七五”普法工作中扎实抓好了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提升七五普法的思想认识。“七五”普法时期,是我国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现 “三化三区”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面对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我们要实现“十三五”宏伟目标,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黄梅县委、县政府站在党和政府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贯穿始终,把推进法治黄梅建设贯穿始终,把促进全县“十三五”规划实施贯穿始终,在“六五”普法工作基础上,以更高的重视程度,更强的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二是充分明确七五普法的主要目标。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全力加强“七五普法”,为创建平安建设先进县、法治建设先进县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要通过“七五普法”,推动全县科学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教育实效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提高,全面依法治县深入人心,群众“一感两度两率”明显增强。
 
  三是准确把握七五普法的工作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带头模范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
 
  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为依法治县创造良好人文环境。(湖北黄梅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