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宫兆洲 熊化靖 刘晨)日前,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当事人朱某与长白县某矿产资源公司自愿达成和解,双方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均表示满意,反响俱佳。
据悉,该案件起诉到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并判决后,在人民法院判决书生效后,被告矿产公司未履行义务情况下,朱某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立案后,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证券、互联网银行、工商总局等财产进行线上网络查控,对房产等财产进行线下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人员将情况反馈给申请人朱某后,他申请冻结了被执行人的纳税账号。期间,法院执行人员没有停歇,他们多次去被执行人所在地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掌握了被执行人有矿产资源的信息。但考虑到被执行人继续生产经营和带动市场活力实际状况,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朱某同意将法院冻结的被执行人纳税账号解除,以保证矿产企业资金流转。双方当事人亦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本次执行工作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债权得以实现,又保障了企业持续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稳定就业,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有机统一。(吉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