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乔元兀)6月25日上午,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组织资深刑事法官、法官助理及部分干警组成“禁毒普法宣讲团”分别来到松江河镇站前社区、镇繁华大街、商场开展禁毒普法宣讲活动,此举为“6.26国际禁毒日”的到来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舆论基础,深受社会各界的群众的欢迎。
“开展规模型禁毒宣讲活动,是今年继续按照省高院关于‘谁执法谁普法’的基本要求,号召全院各部门积极参与,特别是在深度和广度上要认真研究、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务必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抚松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兴国在安排部署宣讲任务时强调。在站前社区二楼会议室里,社区干部职工、居民代表约30余人聆集中听了刑事法官孙柏春讲解的近年来其所审理的系列涉毒案例,案例内容真实可鉴,有理有据,语言表述清晰,通俗易懂,听者入脑入心,警省和告诫人们珍惜生命,远离毒品,更要远离毒品犯罪。“刚才听了法官关于毒品系列犯罪案例教育自己很受感染和启发,应该说毒品危害及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毁灭性的,加强这方面的思想教育应及时抓早、抓小、抓好……”今年已经69岁的居民退休小学校长刘奎山深有感触的说。
为细化当日的禁毒普法宣讲活动,县法院宣传人员还专门设计印制了《抚松县人民法院6.26禁毒知识宣传单》,宣传单从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基本特征是什么?毒品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吸毒者易染上哪些疾病?染上毒瘾的人一般有哪些迹象?日常生活中防毒要做到哪四点?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应该树立“四个意识”,构筑“三道防线”等七大方面入手,通过一张张彩纸集中向社会各类群体广泛宣传,为预防毒品犯罪起到了警示、育人、省人的教育目的。
随后,抚松法院“禁毒普法宣讲团”成员顶着烈日,以高昂的精神状态又分别来到镇繁华大街主要路段、商场等人群密集区,向广大过往群众散发禁毒宣传单,实地解答群众法律疑问。据统计,县法院当日的普法宣讲活动,先后累计向群众散发禁毒知识宣传单200余份,解答群众关于构成毒品犯罪的要件、量刑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疑问11条,“6.26国际禁毒日”普法宣讲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据了解,抚松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抓住时机时组织法院普法“宣讲团”走进社区、街道、商场等人群密集地区开展禁毒系列普法宣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也推进“加强法院管理年”、“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活动有效载体之一。(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