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朱静怡)6月20日上午,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人大党组成员、副主任热比娅·吾斯曼一行10人,对县法院《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近年来,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权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维权工作思路,积极慎重审理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在妇女维权方面,该院对该类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保障妇女的权益。在惩治犯罪方面,对以妇女为侵害对象的强奸、拐卖、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依法严惩、从重判处。在司法救助方面,对于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减、缓、免诉讼费或提供司法救助的,坚持做到优先审批、优先落实。在法律宣讲方面,在每年“三八”妇女节、国际宪法日等,组织干警义务宣传《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通过在联系村开展“妇女维权大宣讲”教育活动,宣传“严禁宗教教职人员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或其他宗教仪式结婚的,或以‘塔拉克’方式离婚”的等内容的法律知识”,倡导妇女同志积极维护合法权益,累计参加人数达1200余人。
2018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一审案件353件,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76件,调撤率78.18%;其中打击侵犯妇女权益违法行为案件18件,为困难妇女当事人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案件12件,诉讼费约2.24万元余。
在执法检查中,检查组对县法院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所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希望县法院加大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力度,把妇女维权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