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李光复)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进一步加强法院与人大、政协代表的联系和沟通,把接受人大监督与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内容和形式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6月17日,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原告贵州腾达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省弘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该院三楼第四审判庭进行庭审观摩暨实战大练兵活动,特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在家院领导及员额法官共20余人参加此次庭审观摩活动。
当天下午3点,书记员向主审法官报告:“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庭审正式开始。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找准了案件焦点,突出了辩论重点,针对性强,举证详略得当,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诉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书记员紧跟庭审节奏,专心记录。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条理清楚,法庭秩序井然有序进行。庭审持续2个多小时, 经过核对当事人情况、法庭调查、出庭诉辩人从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等环节,坚持从全案证据出发,以客观事实服人。
庭审观摩的形式不仅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增加了案件审判流程公开透明度,而且也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玉屏县人民法院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定期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将司法公开和庭审规范化相融合,更好的提升法院庭审规范化程度和案件审判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庭审后,参加此次观摩活动人员根据合议庭在庭审准备、庭审程序、庭审驾驭熟练、庭审司法形象及书记员工作等方面的表现进行了现场填表点评、提出了中肯的意见或建议。
庭审评查是“三评查”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抓亮点”、“补短板”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是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有效手段。玉屏法院通过庭审评查活动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当庭质证能力,当庭裁判能力,为促进玉屏法院审判水平得到新提高,再创新业绩打下坚实基础。(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