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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山市江源法院“夏日闪电”集中执行首战告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曹俸双)为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深入推进“加强管理年”活动取得实质进展,6月11日上午,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集中对辖区内30件案件采取强制措施,至6月12日,共拘传5人,拘留1人,执结22起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1万余元。
 
  拒不见面,强制腾迁
 
  刘某与江源区某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江源区法院依法审理,判处刘某归还占用土地。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刘某送达财产报告令及执行通知书,刘某拒不履行返还义务,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络刘某,告知其继续不履行返还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但刘某始终拒不见面。最终,法院决定强制腾迁。
 
  经周密部署,由当地村委会负责提供专用仓库,存放并保管刘某置于所占用土地的物品。6月11日上午,强制腾迁工作有序开展,共使用3台货车、1台铲车,于次日下午3时25分,经各方确认场地全部腾空,腾迁物品入库,人员安全。据统计,此次腾迁共使用车辆53台次,将面积近4亩土地腾迁完毕。
 
  工人欠款,不能不还
 
  王某系江源区某企业经理,其与12名工人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经江源区仲裁委裁定王某应给付12名工人工资款共33万元人民币。裁定生效后,王某仅支付部分工资款,以企业注销、法人不存在为由拒绝给付剩余款项。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小组来到王某所在企业,执行法官向王某释法析理,一方面向其说明不履行生效裁定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告知其不服裁定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会对其产生不良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劝说,最终王某同意支付剩余款项,并于次日将剩余工资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此案顺利执结。
 
  暴怒“老赖”,最终服软
 
  周某与李某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经江源法院依法审理宣判后,周某只履行了还款义务,但坚持不肯交出房产证。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络周某,周某始终拒不见面。执行法官找到周某住处,周某一度藏匿家中仓库,被执行法官发现,便言辞激烈,不肯配合。
 
  此次集中执行,执行法官再次联系到周某,向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坚持不把房产证交与申请执行人,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在集中执行威慑下,最终周某同意交出房产证,此案顺利执结。
 
  在“夏日闪电”集中执行活动中,江源法院组织严密、执行规范、措施得力,有力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通过组织部署、调查摸底、整合力量等方式,各执行团队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切实提高了实际执行率和标的到位率。江源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全力奋战执行第一线,力争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