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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吐鲁番市鄯善法院:交通事故引纠纷,律师参与促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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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索丽霞 朱静怡)近日,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通过律师参与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圆满化解纷争。
 
  2018年9月19日,被告人乔某驾驶小型轿车时,与原告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乔某负全责。事后,原告住院治疗,被告人乔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之后,并未对原告进行赔偿,原告为维护自己合法利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明断。
 
  该案受理后,主审法官索丽霞了解过基本案情后,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发现双方当事人均有律师,法官希望双方律师结合案情和法理给当事人进行讲解,让各方当事人正确认识此次事故中造成损失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开庭审理时,被告保险公司已理赔完毕,原告对保险公司撤回诉讼。双方律师在核算完经济损失后,确定了赔偿数额和时间。该案通过充分发挥律师的参与度,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被成功化解。
 
  该院始终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多方参与的调解机制,力促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