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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伽师法院: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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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孙维存)在近日召开的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汇报会上,伽师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洪桥就切实抓好法院机关党的建设,更好地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提出了要求。
 
  要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按照全区法院工作会议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伽师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伽师县人民法院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伽师县人民法院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做到党组理论学习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干部政治理论和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4次。在学习形式上要改变以往的照本宣科、念念文件就算学习的做法,要采取领学、讲解、讨论、观看电教片等不同方式进行。在学习内容上,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重要内容,对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反复学、理论联系实际地学、学深学透,通过理论学习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法院各项工作。
 
  要严格落实法院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讲党课制度。法院班子成员讲党课每人每年不少于1次,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每人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机关党总支要把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讲党课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对讲党课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抓好整改。
 
  要进一步强化党建责任。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我们要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时刻牢记党的政治建设是统领、是核心,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时刻牢记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作为法院的党组书记,我是党建第一责任人,法院班子成员作为各党支部的第一书记,要统领、指导好所联系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切实履行好抓党建工作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县委组织部下发的“两固定三规范四循环”要求,认真落实好“三会议一课”制度,党支部第一书记、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切实发挥作用,认真抓本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切实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要正确处理好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与搞好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关系。要坚决杜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统筹安排审判、执行工作。要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下发的“两固定三规范四循环”要求,认真落实好每周星期五下午党员学习制度和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要通过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为“推动实现伽师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