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广西:(廖婷)5月28日下午,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通过高清远程视频系统连线桂林市第二看守所对被告人蒙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进行宣判。这是该院借助信息技术,首次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宣判刑事案件,有力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审判效率。
进行远程视频宣判时,合议庭在法庭宣读判决书,被告人在被羁押看守所的远程视频室接受宣判,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判法庭参加诉讼。通过远程信息传输技术实现视频、音频的同步传播,整个过程图像流畅、音质清晰。宣判结束后通过网络传输判决书及宣判笔录至看守所,由法警将打印出来的判决书交给被告人并让被告人在笔录上签名按手印。整个宣判过程完整、快速完成。
远程宣判使被告人无须被押出看守所就能实现与法官“面对面”,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庭审效率、减少提押风险。本次远程宣判是雁山法院为实现远程宣判常态化做出的第一次尝试,下一步,该院将主动作为、勇于探索,加快“智慧法院”、“线上法院”等领域的建设步伐,向科技借力,实现信息化成果与法院工作的有效对接,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