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李军委)5月28日上午,陕西兴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瑞芬与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冒雨赴当事人家中开庭,让当事人感受司法温暖。
在兴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贾某某、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王某某常年在外打工,贾某某身患疾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应诉。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王瑞芬法官本着人文关怀精神,积极与原、被告协商沟通,最终决定到贾某某的家中开庭审理。为保证庭审公平公正,邀请两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
合议庭认真听取双方陈述,贾某某对借款事实无异议,并愿意积极偿还欠款,对法官几次上门送达、开庭表示感谢。庭审层次分明,条理清楚,用语规范,持续近一个小时。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日作出判决。(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