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广西:(韦佳妙 陆禹含)2019年5月21日上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英、杨某雄,王某文等人涉嫌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在西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是西林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的首例涉恶案件。由西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钟日山出庭支持公诉,西林县人民法院院长岑万旺担任审判长,检法“两长”同时出庭履行职责,共同向黑恶势力亮剑。西林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村干共100多名人员庭审旁听,以身边的事警示身边的人,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增强扫黑除恶斗争意识。
经依法审查认定:2014年以来,被告人王某英、杨某雄、王某文经常纠集在一起,在西林县那劳镇那宾村当地,以他人种植林木侵占那沙屯山地为由,有组织地召集那沙屯村民阻拦他人砍木、堵路、阻碍他人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敲诈木材老板的钱财,多次勒索他人财物共计15万余元,多次公然毁坏他人财物,发展成为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三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长钟日山宣读起诉书,并对定罪及量刑证据通过多媒体形式逐一出示,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公诉人指控犯罪有力,法庭辩论有据,法庭教育有的放矢,整个庭审历时五个多小时,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深刻阐述严惩涉黑涉恶犯罪的重大意义,表明西林县检察院始终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的坚定决心和担当作为。合议庭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由于案情复杂,将择期宣判。
一次庭审,就是一次普法,此次西林两长同庭审理首例涉恶案件,充分发挥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作用,彰显了西林县检法两院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决决心和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形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有力的高压态势,震慑了犯罪分子,进一步提升司法权威。(广西西林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