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云南:(熊世琴)5月15日上午9点,被告人左佳琼涉嫌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左祥尾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冉臣超寻衅滋事罪,周俊、冉朝陆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在盐津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150余名群众在现场旁听庭审,54万群众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观看。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2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左佳琼与被告人左祥尾单独或者组织、纠集被告人冉成超、周俊、冉朝陆和其他人员,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在盐津县中和镇区域内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左佳琼为首,左祥尾为骨干成员,冉成超、周俊、冉朝陆等人为积极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盐津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由院长邓自禄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由于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将择日进行宣判。(云南盐津县法院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