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罗成标)校车安全本应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作为幼儿园园长的她却不够孩子安危,私自驾驶面包车接送幼儿,在核载7人的面包车里硬是塞了28个人。4月29日上午,周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吉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处吉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整个庭审过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全程直播。
2019年4月15日8时30分许,周至县交警大队在哑柏镇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有超员嫌疑,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检查,发现被告人吉某某驾驶的客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28人,车厢里密密麻麻挤满了幼儿,吉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控制。
法院认为,被告人吉某某驾驶微型载客汽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结合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周至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