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张孝志)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采取冻结被执行人工程款的方法,迅速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经申请人王某多次向被执行人催要欠款,被执行人张某拒不给付。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手机关机,变更住所,执行干警无法和被执行人张某取得联系。经申请人王某提供被执行人张某在伽师县十乡有工程项目,执行干警立即前往伽师县十乡,将被执行人工程款依法予以冻结。冻结第二天被执行人张某主动找到法院,主动给付了申请人劳务费。随即,伽师县法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做了批评教育,告知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将冻结的工程款依法解除冻结。
当天下午案款到了申请人王某的账户,该案件迅速执结,得到了王某的连连称赞。(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