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湖北(文超兵 北鲲)今年以来,湖北黄梅县在法治宣传教育中,不断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重点做好五项工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不断走向深入,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一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宪法和法律的学习,每年不得少于2次。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二是县委党校和县委组织部扎实开展了领导干部学法培训教育工作,坚持每年邀请专家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设法制讲座,举办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有力地促进了全县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
二是以公务员为重点,进一步促进依法行使职权,规范权力运行。以县委党校为阵地,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组织政府法制办、县纪委、人社局、等单位业务骨干分期分批在县党校主办依法行政、反腐倡廉等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县信访局、安监局、卫计局、司法局等部门在县委党校分期分批开展了部门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四年来,共举办各级法律培训活动70余场(次),60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了不同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
三是以青少年为重点,培养法治思维,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积极实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个十百千万”工程,在全县确定2所学校为县级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试点单位,选择10所中小学校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联系点,开展百场法治讲座进校园活动,送数千册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进学校,使数万名青少年学生在活动中受教育;根据未成年人成长教育的特点和认知接受能力,结合实际编写一套比较系统的针对不同年龄的学生由浅入深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教材,并编入课程表,解决法治教育载体对青少年适应性问题,满足低、中、高年段学生需求,实现了法治文化启蒙;专门组织开展“一节法治学科渗透课、一篇渗透法治教育学科教案、一个学科渗透法治教育案例”等三项活动,配备法治课教师,把晚自习读报时间“法治教育一刻钟”作为学校开展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平台,培养学生遵守法律意识;以制度明确法治教育常规化、制度化,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大力推行校外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制度,全县各学校聘请了校外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54名,组织动员离退休老干部和政法干警组成青少年普法宣讲团,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巡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年为在校学生上法治课计8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万余人次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充分发挥了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在课堂内外营造“处处学法律,时时受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是以农村农民为重点,促进农民依法维权、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开展农村、社区基层法律宣传培训工作,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加强农村、社区法治辅导站、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专区建设;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组织文艺团体、法治宣传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利用农村广播“村村响”平台、农民夜校,通过以案释法等有效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大力推进农村、社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每个村、社区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橱窗,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村、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县司法局积极配合乡镇,开展了“送法进乡村”活动。精心组织一年一度的“12.4”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在县城和重要乡镇设立法制宣传点,组织全县律师、法律工作者与148个村建立法律服务联系服务点,逐步推行律师进村(社区)全覆盖,推进各级法律顾问制度,为人民群众和各类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是以企业管理人员为重点,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结合“万名干部进万企、创优服务稳增长”活动县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商务局、人社局分别举办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培训,培训近千人次。(湖北黄梅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