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徐友凤)2019年3月21日上午10时30分,新疆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热某诉库某生命权纠纷一案,该起案件是我院首例庭审网络直播案件。
为发挥网络信息化在司法公开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地区中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我院各审判管理团队积极配合,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措施,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积极使用庭审直播系统,顺利完成了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的首次庭审网络直播,该庭审庭前准备充分,庭审程序规范,法官庭审驾驭庭审能力较强,法庭秩序井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网络视频直播庭审,人民群众不用亲自到庭审现场,只要借助互联网,通过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就可以清晰直观地看到直播案件庭审的全过程。人民群众不仅可以实时收看直播,也可以过后回放录像。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将努力实现庭室直播的常态化,充分保障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及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实现“阳光”审判。(新疆布尔津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