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霞 )日前,伽师县人民法院适用新刑事诉讼法速裁程序审理三起刑事案件,三名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因认罪认罚在伽师县人民法院快速得到审理并被当庭宣告缓刑,现已全部交付执行。
伽师县人民法院十分重视对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学习,该修正案在2018年10月26日通过后,该院即组织相关部门法官、法官助理利用晚上休息时间进行学习和解读,并经过讨论和调研制定《伽师县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速裁案件的实施细则》。该细则进一步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设置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和人民法院如何采纳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审查认罪认罚自愿性和具结书真实性合法性等。同时,对于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被告人认罪认罚,民事赔偿问题已经解决的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并进一步加强对当事人的权利保障。对诉讼权利告知、建立值班律师制度等,对这些内容,伽师县人民法院要求干警认真比较学习,并结合本院实际,尽快制定本院刑事被告人认罪速裁程序,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尊重、保障人权的精神贯穿于刑事司法活动实践的全过程,用实际行动确保刑事诉讼活动公平正义。
适用该细则办理的案件审理期限明显缩短,已审结的三件刑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7天,庭审时间仅为10分钟以内,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