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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中院多措并举提高案件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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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朱瑞玲)陕西咸阳中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案件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短板,聚焦发改案件较多、审判效率不高的问题,分析原因,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力争弥补短板,提升审判质效。
 
  一是修订制度,完善机制。根据审判工作的发展和变化,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修订了《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点案件评查办法》,强化案件承办人的责任意识。对每一起发回、改判、指令再审案件,要求承办人自我剖析,吸取教训。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职能作用,对发改原因有不同认识的案件交由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利用好专业法官会议的法官来自不同业务庭,业务素质高的专长,凝聚集体智慧,帮助承办人分析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讨论案件统一认识,使不同业务庭的法官之间对类案认识一致,把握一致。不仅解决了法官认识上的问题,还将发改案件分析讨论会变成了专题业务培训会,通过分析一案,培训一片,逐步提升了法官的业务能力。
 
  二是紧盯短板,强化通报。每月对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的发改案件和收结案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具体到每个业务部门和每名员额法官;详细注明发改案件数量、比例、原因,并置顶内网公告栏。通过此举激发法院、法官的荣誉感,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全市法院形成一种既重审判质量,又重审判效率的积极向上、追赶超越的工作氛围,从而使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双提升。
 
  三是重点突破,提升效率。以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为提升审判效率的突破口,将各类长期未结案件分为一年以上不满两年,两年以上不满三年及三年以上三种情况,分别建立台账,明确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和一把手院长的责任。特别是对全市法院两年以上的长期未结案进行详细摸排统计,逐案摸清未结原因,分别采取不同措施,积极予以办结。针对因司法鉴定导致案件长期未结的,要求基层院长带领合议庭成员到中院逐案说明情况,党组书记、院长冯华亲自参与案件说明和讨论,实现两年以上未结案件基本办结,三年以上未结案件全部办结目标。(陕西咸阳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