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李金汝)3月15日,一起危险驾驶罪案在新疆木垒县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院组织23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旁听,开展了一次法院公众开放日之“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
这是一起在缓刑考验期间又再次犯罪而被收监的案例,被告人李某之前因犯聚众斗殴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但被告人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等待李某的将是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
庭审结束后,一名参加旁听的社区矫正对象表示:“曾经由于法制观念的淡薄和个人性格的缺陷,导致我犯下了错误,今天庭审现场再次感受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真是让我后悔,我将珍惜这次缓刑的机会,好好做人做事。”
通过旁听庭审,社区矫正人员零距离感受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这次活动起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提高了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巩固了对其思想及行为的矫正成果。
木垒县法院一直贯彻“走出去”“引进来”的普法教育宣传模式,本次联合木垒县司法局组织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人员来旁听庭审是“引进来”普法教育的有益尝试。(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