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郑小霞)司法调解是审判过程中重要的一个环节,诉调对接,贵州玉屏县法院走在前。“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是玉屏法院办案的一个特点和亮点,既可以方便群众诉求,减少群众诉累,又可以通过司法调解,减少诉求成本,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当事人杨吉莲是一位79岁的农村妇女,数日前来到玉屏县法院寻求帮助,她诉称自己与家中的儿子、儿媳发生打闹,自己的医疗本、户口本等证件被儿子拿走,自己在打闹过程中受了伤,去医院花费了200多元的医药费,希望法院出面帮助她拿回自己的证件,要求儿子赔偿自己的医疗费。
3月12日下午,玉屏县法院民事法庭法官杨志才一行2人来到新店镇新店村老铺组杨吉莲家中进行巡回审理,从杨吉莲儿子龙相发口中,我们了解到杨吉莲老人与儿子、儿媳时常发生口角,但是儿子、儿媳并未动过手,医药费是老人家时不时要去买点药,累计花销的,老人整天一个人在家,十分孤单,缺乏家庭温暖,儿子、儿媳长期在外工作,无暇顾及老人的感受,才导致了家庭矛盾的发生。杨法官在审理清楚了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坚持着重调解的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通过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杨吉莲老人的儿子龙相发当场拿出200多元的现金给自己的母亲,杨吉莲则当场签下了撤诉申请书。
巡回审理便于了解矛盾根源,更能缩进群众和法院的距离。在案件调解成功后,杨志才法官更是语重心长地与双方当事人交谈,希望龙相发作为儿子、作为晚辈,即使工作繁忙也要注意关心老人,多与老人沟通交流,同时也希望杨吉莲老人能够多体谅晚辈工作的艰辛,这样家庭才能够幸福和睦。(贵州省铜仁市玉屏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