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付立刚)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日前,贵州织金县检察院在深入现场走访后,会同县环保局、经开区环保局和八步街道办约谈了国电织金发电有限公司、贵州中联蓉泰物流有限公司关于在八步街道三公里堆放电厂灰渣影响环境问题。
据了解,国电织金发电有限公司于2015年底与贵州中联蓉泰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电厂粉煤灰、脱硫石膏整包销售合同,电厂正式运营后,由于标准化灰场未建成加之煤灰质量不达标,贵州中联蓉泰物流有限公司无法外售,后经协调暂时堆放在八步街道办三公里处,规定三个月标准化灰场建成验收后须转运至标准化灰场,但至今也未完全转运结束,造成了一定环境污染。通过约谈,两家公司深刻认识到了在八步街道三公里堆放粉煤灰的行为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贵州中联蓉泰物流有限公司表示愿意积极清运,电厂方面称现在其标准化灰场正在进行维护且容量不足以堆放三公里的煤灰,建议中联蓉泰公司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方案经省级专家评审通过后按要求进行现场封存。
约谈决定,两公司须在3月15日前拿出是清运还是就地封存的可行性治理方案,3月21日前启动治理工作,7月20日前按要求整改结束。被约谈企业均无异议,并表示进一步提高站位、增强大局意识,积极整改治理,约谈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织金县检察院将依法对整改治理情况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给百姓交上满意答卷。(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