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世锋)3月6日,贵州省从江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到该县法院运用县委县政府“一把手”警示录开展警示教育,县法院领导班子及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马永杰宣读了省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联合编撰的《县委县政府“一把手”警示录——2016年换届选举以来县委书记县长违纪违法案例剖析汇编》,通过深刻剖析我省2016年换届选举以来被查出的县委书记、县长违纪违法案例,发人深思,催人警醒,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向与会干警作了一次深刻、震撼的警示教育。
会上,从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全忠强调,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权力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一要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三要增强危机意识,做到防微杜渐,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不能将手中的审判权力作为以权谋私的筹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四要加强作风纪律监督,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营造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司法环境。(贵州从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