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王立君 曲文欣)吉林临江市人民法院王立君法官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胡某与临江市某村委会健康权纠纷一案,原告胡某于1972年为被告临江市某村委会到某林场伐木时发生事故,造成胡某右腿被木头砸伤,事后,双方经过两次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从2016年起村委会给胡某每年800元的补助费,如今随着物价上涨,胡某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村委会每月按300元钱给付原告因工造成的损伤补助费,直到原告过世为止,但是王法官到某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胡某及其妻子付某为我市农村低保对象,且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外加残疾补助金,其收入已经超过2018年度临江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每人每年3660元。综合其他证据事实以及法律依据,胡某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未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据加以证明,故本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2月10日,王立君法官带着民一庭干警一行人,在零下近30摄氏度的严寒天气中驱车40公里,穿过绵延的雪山,来到某村给原被告进行了宣判和送达。次日,胡某来到临江市人民法院找到王法官,表示自己不上诉,但是希望法院能帮忙联系某村委会进行协商,家里生活实在是困难,老两口均是耄耋之年,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加上都有脑血栓等疾病,需要长期用药,王法官见状,想起了昨日走访老人家中的情况,家徒四壁,寒门冷屋,赶紧联系了某村委会,希望村委会再综合各方面的情况,以及国家的扶贫政策,给老两口一些帮助。聊天中得知老人因为某村山高路远需要下午2点才有车回家,在临江又没有去处,生活困难,腿脚不便,所以王法官及时上报院领导,派车将老人送回了家中,给老人送了200元的慰问金,老人家感动的热泪盈眶,连声感谢。
新年伊始,虽然天气寒冷,但是司法公正,司法为民,老人家的心里是温暖的,临江法院干警们将以热情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着一个个崭新的为民服务的每一天。(临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