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高萌)2月13日,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获悉,咸阳中院被咸阳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咸阳中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省市领导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从“打”到“扫”的重大转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筑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基础。
树立全局意识,持续展开工作。迅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刑事审判、审判辅助、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及勤务保障等工作。建立全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台账,及时掌握跟进案件审理情况。指导全市法院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构建起全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审判能力。认真组织全市法院刑事法官开展涉黑涉恶专项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对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进行全面深入的集体学习,积极做好知识储备,打牢快审快判的业务基础。
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全市法院在辖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采取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黑社会组织特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重要成果、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等,为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荣誉是肯定,更是鞭策。下一步,咸阳中院将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对黑恶势力惩处力度,健全高效的审判工作机制,深化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联系,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依法严厉惩治黑恶犯罪。把扫黑除恶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与诉讼服务结合起来,与法院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安全,为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陕西咸阳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