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广西:(张方楠)1月18日,广西桂林市雁山法院举行国家救助金发放仪式,桂林市政法委副书记唐恢豪、市中院赔委办主任李建、雁山区政法委副书记唐华武、雁山法院院长朱建荣参加该仪式。
仪式上共为两位因交通事故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莫某、文某发放了救助金各五万元。两位当事人均是因为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导致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现生活困难。市政法委副书记唐恢豪仔细询问了两位当事人的现在生活状况和面临的困难,同时也向其表达了市政法委对他们的关心,希望他们能够打起精神,用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困难。
后一行人来到桂林市中医院看望申请人韦某。据悉,韦某同样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高位截瘫,经雁山法院判决被告应赔偿韦某约75万元人民币,但因其无力支付全部赔偿金导致其生活困难。唐恢豪副书记、朱建荣院长仔细询问了其现在的生活和身体状况,并表达了关心。李建主任也向其表达了市中院的关心,鼓励其积极配合治疗、积极生活。
雁山法院多渠道解决交通事故救助金困难,积极向上级单位争取司法救助金,通过审核后,该次活动共为三位申请人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15万元,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将温暖送到了群众身边,将关怀送到了群众内心。(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