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湖北:(肖之云 江波)2018年以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将“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作为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抓手,共办理涉创新驱动类刑事案件11件,民事案件5件,行政监督案件3件,公益诉讼案件3件,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在黄冈市检察机关做经验交流。
重打击,撑起治安保护伞。共批准危害创新驱动发展犯罪案件6件7人,起诉5件12人。如黄梅县一杰电子厂系我县招商引资进来的重点企业,开发有一系列电子新产品。洪某因与该厂一职工有矛盾,遂邀约十余人强行冲进该厂吵闹,并对劝阻人员进行殴打。案发后,我院第一时间介入侦查活动,指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体系,并在最短时间内对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有效维护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重防范,建立纠纷隔离带。共为5家企业协调解决周边治安纠纷,为4家企业员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2家企业规范经营管理中的制度。如该院侦监部门受理犯罪嫌疑人汪某洲、汪某华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但该案受害对象黄梅县强力畜牧有限公司是省科技厅扶持的创新型企业,我们没有不捕了之,而是组织企业和周边群众3次召开协调会,妥善化解企业与老百姓之间的矛盾纠纷,收到了双赢共赢多赢的效果。
重监督,筑牢安全防火墙。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危害创新驱动案件3件3人,提前介入引导取证4次,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建议关停淘汰落后产能厂家3个,监督审判机关纠正涉企虚假诉讼案件5件。(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