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近日,贵州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克隆他人微信头像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田某东。
基本案情:2018年7月至11月期间,田某东先后克隆杨某某(女)、田某某等人的微信头像和昵称,以各种理由冒充被害人亲属或朋友对田某霞等12人进行诈骗,共骗取钱财7000余元,所骗钱财均被挥霍一空。
犯罪嫌疑人田某东到案后对自己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贵州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提醒:
1、将自己的微信好友添加姓名备注,遇到亲友用微信、QQ等社交软件借钱时,要提高警惕。特别是要求你把钱转到对方提供的陌生号码或账户的,要记得打个电话确认身份,防止被骗。
2、尽量通过手机通讯录添加好友,保证微信好友都是生活中熟悉的人。如果使用“附近的人”、“摇一摇”等功能添加了陌生人,一定要先添加备注,避免其更改信息后行骗。
3、不要随便点击微信群中陌生人发送的链接、二维码截图、压缩包等,以免微信软件中毒而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