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王宁 孟祥智)12月19日上午,陕西永寿县法院执行干警顶着凛冽寒风在该县常宁镇千家村,依法强制拆除193.98平方米的违章建筑,有效震慑了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行为。
被执行人千某某未经土地管理部门许可,私自占用193.98平方米土地建违章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县国土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该处罚决定生效后,千某某拒不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后县国土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奔赴现场实地查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与镇政府、村委会沟通联系,共同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同时告知拒不履行的不利后果,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永寿法院遂决定组织力量强制执行。
此次执行永寿法院进行了周密部署,对被执行人及家属进行疏导、封闭现场、疏散群众。整个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轰闹、冲击执行现场或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强制执行活动的情况。通过4个多小时的现场执行,违章建筑全部被成功拆除。
本次案件强制执行任务的圆满完成,有力维护了当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司法的权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陕西永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