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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网络直播现场搜查,震慑被执行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新 陈佳伟)公司正常运营,可账上就是没钱?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刘红军特别纳闷。为了解开这个迷团,刘红军团队决定在11月28日下午对公司进行一次现场搜查,同时他们还特别邀请东方今报的自媒体平台猛犸新闻对搜查行动进行网络视频直播。
 
  15:30,搜查行动准时开始。此次行动目标是位于中州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某写字楼内的河南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绿化公司)。进入公司办公地址后,执行法官发现公司的名称与本案被执行人的名称并不相同。亮明身份后,执行员朱云峰首先核实被执行人园林绿化公司是否在此地办公。公司员工表示,由于园林绿化公司原办公用房房租到期,暂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办公场所,所以园林绿化公司就暂时与鹏程公司(化名)在同一地点办公。
 
  核实确认后,执行法官刘红军依法向公司宣布了搜查决定,并要求其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通知其到场。此后对公司财务室的现场搜查正式开始,执行员朱云峰、李飞带领法警、书记员分成两队,分头展开搜查。网络视频直播活动同步进行。
 
  “据我们了解,园林绿化公司一直都处于正常运营状态,应该具备还款能力,但就是查不到公司的财产到底在哪,这次行动就是为了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给他们敲敲警钟。”执行员朱云峰一边介绍案情一边搜查保险柜,“园林绿化公司在2015年8月时,将自己中标的一处绿化工程转包给申请执行人刘先生,由刘先生进行具体施工。工程结束后,双方经过结算,工程款共计76万元。园林绿化公司向刘先生出具还款计划,承诺分3次将76万元工程款交付给刘先生。但实际上,园林绿化公司仅向刘先生支付25万元后,就不再支付。无奈,刘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支持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园林绿化公司在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向刘先生支付工程款51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但判决生效后,刘先生依然没有拿到工程款,于是他便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前期我们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都没成功,希望今天能见到他本人。”
 
  “你们无权搜查我们公司的账册,我们与园林绿化公司是两家不同的公司,法律没有规定你们可以直接搜查无关公司的账册。”就在执行员搜查的过程中,一名员工在财务室门外反复大声重复着这句话。
 
  “请你不要妨碍我们的搜查行动,我们刚才已经讲清楚,今天是搜查园林绿化公司,只是因为你们管理不规范,将两家公司安排在同一办公地点,而且财务室也在同一间办公室,这本身给我们的搜查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如果你继续妨碍执行,你将为你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你有异议,可以按法律规定程序向法院提出。”经过严肃教育,这名员工终于保持安静。
 
  在搜查中,执行员发现园林公司与鹏程公司的财务账册混用,会计为同一人,且公司印章放在一起,这很让执行人员怀疑。对这些情况,执行人员都一一进行了记录。
 
  16:30左右,自称是园林绿化公司负责人的马某来到执行现场,他向执行法官刘红军表示,“我们一直很积极地处理这个事,前一段时间,还跟申请执行人联系过。我们一定配合法院。”执行法官刘红军严肃地告知他:“只有态度是不行的,还要有实际行动,请你转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尽快履行义务,否则一旦查清楚公司具备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将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马某连连点头:“我一定把话带到,你们放心,我们一定会全力配合法院工作。”
 
  下午5:00,搜查行动结束。执行人员共搜查出涉及园林绿化公司的账本8本、印章14枚、总计价值1万余元的购物卡及若干财务票据等。执行干警逐一进行登记,并经公司人员签字确认后带回法院进行进一步核查。
 
  执行法官刘红军介绍,“这是我院执行局年底开展飓风行动的第一站,接下来,我们将利用本年度最后一个月的时间集中精兵强将,集中解决一批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同时还要提醒那些仍未履行的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如果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将对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