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机制设团队 重落实强攻坚——内蒙古乌兰浩特法院搭建“五组一中心”团队办案框架明确执行任务再攻坚
山东法制传媒网内蒙古;(王利民)为深入落实内蒙古兴安盟中院“11·1”执行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按照第三方评估标准和执行工作单独考核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执行任务,推进执行工作取得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成果。11月3日-4日,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利用双休日召开执行指标分析座谈会和执行团队运行机制研讨会,会议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聪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魏洪钧出席会议,执行局全体干警在六楼会议室参加会议。
会议聚焦解决传统办案模式中人均案件压力大、人员力量优化不足、执行效率不高、案卷手续不规范等问题,研讨确定了执行团队运行机制,搭建“五组一中心”团队办案框架,分设执行实施一组、二组、三组、执行保全组、执行审查组和执行指挥中心,设立团队组长,明确团队组长职责和团队办案责任,推进执行单独立案、评估拍卖和案款管理专人负责,探索实现执行工作由单兵办案转为团队作战,由分散操作转为集约管理的办案模式,促进执行工作合理、有序、高效运转。
会议对标第三方评估标准和执行工作单独考核标准深
刻剖析查找存在的差距,对表兴安盟中院“11·1”执行工作会议指出的具体问题深入分析研讨解决提升的办法。进一步指出当前执行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明确了今年后两个月的执行工作三大重点任务,即全面完成执行单独考核指标任务、完成第三方评估标准差距整改补足任务、完成全年执行案件办结任务。研究确定了推动工作的三大攻坚路径,即围绕三大任务攻坚、围绕问题短板攻坚、围绕信息化、规范化和集约化攻坚。
不负期待、笃定前行,面对严峻的执行形势和繁重的执行压力,乌兰浩特市法院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院长直接主抓执行未位指标,定期听取执行团队办案模式工作成效,分管领导和执行局长具体负责对标执行单独考核21项指标狠抓工作落实,按照“三去一掉”原则,确保执行指标排名在前的得以保持下去、排名位列中游的争取上去、排名较差的全力赶上去、最差的攻坚解决掉,要求执行干警切实加强规范执行意识、强化团队协作,切实加强执行力度,加大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手段运用,齐心协力、聚力攻坚,确保案件质效不断提升。(内蒙古乌兰浩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