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河南:(徐文娟)“荥阳法院的“微调解”平台真是太方便了,用这么短的时间就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我真的很满意!”11月2日一大早,当事人王某便来到荥阳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向这里的全体人员送上自己准备好的感谢信和锦旗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10月22日,王某来到荥阳法院诉调对接中心e调解室寻求帮助,经沟通了解情况后得知,2003年-2004年间,王某经营轮胎生意,在这期间,有三名客户共计在王某店内赊账一万余元,经王某多年讨要无果,现王某急需用钱,万般无奈下来到法院寻求帮助。
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调解员推荐当事人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微调解”平台二维码来进行调解,这样会更加便捷、迅速的解决纠纷。王某遂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先关注了“微调解”平台公众号,然后,用了一分钟的时间将自己的案件在“微调解”平台进行申请。调解员通过“微调解”平台受理案件后便联系案件里的三名欠款人,并很快安排好时间为他们进行线上调解工作,在调解员耐心的沟通协调下,三人很快便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在接下来的三天时间内,三名欠款人先后来到荥阳法院履行还款义务。至此,该案件在“微调解”平台的强大威力下,只用了短短4天时间就将王某多年未追回的欠款全部讨回。
“互联网+”时代是一个自我变革的时代,更是一个创新发展的时代,自“微调解”平台上线以来,它自身所具备的方便、简单、随时随地化解矛盾纠纷等优势作用已逐步凸显,最重要的是该平台不收取当事人的任何费用,大大减小了当事人的人力和财力投入,减轻当事人诉累,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让社会公众感受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的同时也进一步节约了司法资源。(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