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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松山区检察院:再次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内蒙古:(王少明)日前,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联合授予2018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这是我院继2017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之后再次蟾宫折桂。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始终坚持把检察宣传工作当做品牌工作来抓,以传统媒体为基础,借力“两微一端”新媒体,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检察正能量。
 
  在各种媒体的宣传报道实现精准发力、重点突破,检察宣传呈现良好发展局面。近三年来,有600余篇稿件被检察日报、法制日报、内蒙古日报、赤峰日报、高检网、正义网等中央、自治区、市级媒体采用。开通官方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号、微信群等,形成检察宣传新媒体“矩阵”,构建了检察机关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检察宣传的新平台。截至目前,我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微信546期,并有多篇微信被共产党员、正义网、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赤峰市检察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采用,我院的微信公众号多次进入自治区检察系统官方微信排行榜。
 
  检察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了松山检察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精神动力。(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