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李军委)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年,兴平法院执行干警充分发挥执行联动作用,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形成围猎“老赖”的“天罗地网”。9月22日,通过兴平市公安交警大队西吴中队成功扣押“老赖”轿车一辆。
2016年5月,张某峰驾车在转弯进出道路时,与同方向驾驶两轮电动车的张某芳相撞,造成其受伤。公安交警大队认定张某峰负事故全部责任,双方在赔偿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张某芳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张某峰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峰赔偿张某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慰问金等共计408545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峰推脱、躲避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在网上查封了名下的轿车,但一直未能实际扣押。中秋放假第一天,从公安交警西吴中队传来喜讯,张某峰的轿车在兴咸大道行驶被查获。执行干警立刻放弃休息,赶赴兴平市公安交警西吴中队,将车辆扣押带回法院,促进案件尽快执结。(陕西兴平法院)